各市粮食局:
2009年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加强“两节”期间粮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粮油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全省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庆中秋节期间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9]130号)安排部署,省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底,在全省开展粮油食品市场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粮油食品消费重点,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解决在粮食购销、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放心粮油”经销网络等方面粮油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粮油市场秩序,防止重大粮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督检查。“两节”期间是粮食销售旺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防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原粮市场质量安全。
(二)对政策性粮食购销进行检查。今年是建国60周年,要切实加强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检查力度,实现全过程监管,确保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对“放心粮油”经销网络进行监督检查。今年,我省的“放心粮油”经销网络已初具规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山西省“放心粮油”经销网络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各配送中心、中心店、经销店开展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各级经销店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检查,把执行有关索证索票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情况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粮油食品,要坚决清除出“放心粮油”经销网络。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大检查工作要与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面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制订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粮油食品市场安全工作。
(二)明确职责,协同执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理》赋予的职责,对原粮质量、卫生及政策性粮食供应、“放心粮油”经销网络加强监管,积极协同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两节”期间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对粮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特别要加强政策性粮食供应、“放心粮油”经销网络的巡查力度,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重大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管理粮食市场的良好氛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住“国庆”这一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人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督促粮食经营企业,特别是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做好经营台帐的填写和报送工作,促进粮食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营造依法管理粮食市场的良好氛围。
各市粮食局要将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局市场处,总结报告内容要包括组织情况、检查情况、出动检查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等内容。
山西省粮食局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