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提高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发布者:董丽芳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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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粮食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提高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2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粮食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密切关注粮食市场变化,切实做好小麦的购销工作。对粮食市场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对需省政府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省局和有关部门。山西粮油集团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有省储备粮轮换计划的要适时组织轮换,防范市场风险。